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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「科技券先導計劃」向政府提出之建議

資訊科技業界屹立香港多年,一直推動著社會發展,但政府資源有限,施政一直未能惠及業界,尤其近年經濟開始放緩,中小企面對著高昂成本及各項挑戰,經營日益困難。早前政府打算推行科技券先導計劃,本會對有關措施表示支持,相信無論對中小企、資訊科技業界,以至本港均有禆益。然而,基於業界對施行細節尚未釐清及存有疑問,故此本會提信向政府實際反映業界之需求。 

為確保能有效推展科技券先導計劃,本會綜合各方意見並提出以下三點: 


首先,本會提倡此計劃只適用於本地的資訊科技公司。科技券先導計劃既然由港府推出,理應優先保障本地公司權益為大前提。以新加坡為例,其科技券申請公司必須為當地註冊並持續營運的公司、該公司中必須最少三成持份者為當地人、年交易額為一億新加坡元或以下、員工數目為二百位或以下的中小企業。如要真正幫助本地市場,政府需對申請公司作背景審核,避免以公帑資助國外企業,失去計劃原意。 

第二,業界更希望計劃能擴大申請公司的資格,接受的企業並不止於曾接受科學園、數碼港等政府認可計劃資助的公司或政府相關的機構。本會旗下之會員公司裡,除了提供科技應用及服務的公司外,更大部分的為銷售硬件的零售商。政府不應只重視於科研方面的發展,一件創新的產品要成功推出市場,需要整條銷售鏈的配合,當中牽涉多個單位,要成功推動相關產品以至其普及,並非易事。例如有本港公司參觀國外科技展覽,發現有產品切合本地需要,惟缺乏資金支持,此計劃便可成為其踏腳石,將最新科技產品引入香港。是故,政府為計劃細節時,不僅要放寬申請範圍及審批公司資格,更理應要每宗審視並作彈性處理,以相關資源擴闊及扎實業界的基石。 

最後,本會建議申請和審批要簡便,免去繁複的行政程序,如建立計劃的網站、接受網上辦理申請等。這樣除了省卻及統一申請資料外,資助審批過程進度一目了然,更配合現時科技的發展趨勢。更大的好處是,申請公司的資料可寄存於資料庫內,若將來再次申請同類或其他計劃,只需更新少量資料,而不需重新遞交複雜的申請表格,節省中小企的人力資源。 

本會期望政府認真考慮業界的意見,使科技券先導計劃運用適得其所,避免資訊被濫用之餘,收緊資格則過猶不及,理應平衡各方建議,使有需要的公司得到合理支援,推動科技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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